TVB獨大,港府應處理
香港TVB長期以來收視率超過七成,導致香港免費無線電視長期以來兩台勢力懸殊的局面,造成弱勢一台慘澹經營,收視率一直無法提升,已經失去了政府發兩家無線電視台牌照的意義。
當然我們不可忽視TVB會長期獨大的歷史因素,那就是它在早期,就將已是亞洲最大電影公司之一的邵氏的大批人才搬過來,加上它是第一家商營無線電視台,擁有「天時、地利、人和」,所以早已奠定強者的地位,深入民心,其他電視台若只靠一己之力,要長期與TVB平分秋色,是非常困難的。
事情發展至現今這個地步,兩家無線電視台的差距越拉越大,慣性收視簡直已經「生根」,在可預見的將來,亞視已是不可能縮小和TVB的差距,唯有靠政府實施一些措施,才能改變這個局面,也才是港人之福。
儘管港府即將開放更多收費電視牌照,但免收費的無線電視台仍應是最重要的大眾傳播媒介,所以政府絕對有必要進行一些措施,縮小兩家無線電視台的差距。筆者建議政府可實施以下措施:
(一)規定兩家無線電視台每年有至少一半的黃金時段劇集一定是電視台以外的港資製作公司製作(這些製作公司不可由兩家無線電視台擁有),也就是不可以是電視台自己製作和攝製的,而且電視台的藝員可以自由的在這些外面的製作公司的劇集中演出(不管該劇集是在那一台播出),電視台不得有異議。但這些製作公司應該可以有合約藝員。
這項措施的好處是可以使香港的電視製作行業蓬勃及進步,促進競爭,使香港不只有多元化的電影,更有多元化的電視劇,進一步奠定香港的國際影視製作中心的地位。這項措施的長遠目標是產生更多的電視劇製作公司,而無線電視台則將製作劇集的角色減至最低,最終使觀眾不會因為這是那一家電視台的劇集而非收看不可,觀眾可以在兩台看到自己喜歡的藝員演出。在香港,劇集是否受歡迎,是奠定綜合電視台是否能吸引慣性收視者、奠定觀眾忠誠度的重要原因。
(二)取消電視台的歌手合約,也就是歌手只與唱片公司有合約,不需與電視台簽訂所謂的歌手合約,可以上任何電視台的節目唱歌或作音樂性質的演出。
電視台有歌手合約,是現代化自由社會的一大荒謬的做法,在全球大部份先進國家都不會有這種合約。由於TVB長期獨大,在這種情況下,幾乎所有歌手都要買TVB的帳,甚至TVB本身也是經紀人,替旗下藝人出唱片,造成亞視幾乎不可能有流行音樂節目,大大削弱了與TVB抗衡的能力。這也造成TVB常以「冷藏」作威脅,使得歌手不敢批評TVB,所以謝霆鋒幾個月前對TVB的小小又中肯的批評,TVB都受不了。這對香港流行音樂的發展,絕不是好事。
(三)政府機構應和兩家無線電視台平分舉辦活動的時間,不是像現在般,大部份與政府有關的活動,都是與TVB合辦。雖然有許多活動可能是TVB主動向政府請纓,由他們來辦,但政府機構其實也可以主動同亞視聯繫,給機會亞視。
蕭偉基
200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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