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保險紅利(回應明報28/12/05報道)
. 作者:蕭雅(保險從業員)
明報近日報道指出,保險公司的分紅儲蓄人壽保險「冇王管」,致使部份當初因受保險建議書(Proposal)內預計高回報吸引而投保人士失預算。報道還建議保監處規定保險公司需公布非保證紅利的計算方法。
就如如明報報道所指,問題的關鍵就出在紅利積存的息率。保險建議書所列出的是「假設一切不變」,即以計算當時刻的息率為根據。假設在九七年高息時期擬該份建議書,息率當然高,回報當然吸引,因為是假設未來二十年(甚至更長時間)都以該息率計算。但事實上,消費者稍微思考即可知道,幾十年「流流長」,有什麼可能每年息率都維持七、八厘或更高呢(況且還是複息)?保險公司肯定會因應市場息率的變化而調整,否則必倒無疑。
話又說回來,如果消費者在低息時期買儲蓄成份保險,有極大可能最終的回報會超出預期。例如在市面上銀行儲蓄接近零息時期,保險公司都會給予高達四厘以上的紅利息率。這表示無論如何,保險公司的紅利息率都會起碼稍高於銀行儲蓄(甚至定存)。消費者若在低息時買保險,其建議書內所擬的息率,假設為四厘,整份建議書二十年(或更長)的回報皆以每年四厘為基礎計算,但一旦市面息率上升,保險公司也會跟隨調高,故此到最後該保險到期時,此消費者極可能獲得超出他投保當時的建議書所預計的回報。
不管怎樣,保險業從業員都應該明白告知準客戶或客戶,紅利並非保證,讓他們能夠更審慎作出決定。不過,消費者也應了解到,即使是分紅儲蓄人壽保險(投資相連保單除外)都是以保障(即人壽)為主要目的,而非投資或儲蓄。它可以作為風險保障的重要部份,但並非全部。
200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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