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1月 06, 2005

批判傳媒(最後修訂版)

批判傳媒(最後修訂版)
.蕭雅(曾從事傳媒工作近十年)

  註:本文尚未完成,仍在處理當中。
  媒體被恭維為「第四權」,記者更有「無冕皇帝」之譽。事實上,在現代化社會,媒體發揮監督政府、揭露社會黑暗面,以及讓公義得以「見天」的功能之例子,也屢見不鮮(「為民喉舌」乃過譽之讚美言詞)。最著名的莫過於美國的「水門」事件,讓堂堂總統也得狼狽下台。
  縱然有一些國家的領袖,諸如新加坡前總理李光耀及馬來西亞前首相馬哈迪之流,提出「世上無真正新聞自由,只有媒體老板自由」的言論,以掩飾他們主政的國家新聞自由不足的窘境。不過,一個可容納新聞自由的社會,始終較動輒以「穩定」為由壓制媒體的社會來得文明、進步及安全。
  不過,時至今日,在惡質化競爭下,媒體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狗仔隊當道、一切向市場看的情況,使媒體的清高地位及形象幾蕩然無存,公信力也劇降,而據筆者對媒體運作的粗淺認識,謹此提出一些筆者認為值得探討及省思的媒體運作模式。假新聞、有償新聞等這類明顯違反新聞道德的東西不談,就算自命中立、客觀、遵守新聞道德的媒體,基於市場等原因,不少做法都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要提出的是「斷章取義」。不管是廣播電視媒體還是平面媒體(此處指綜合性日報及電視與電台,即「大眾傳播媒介」之新聞),基於時間(時段)與空間(版面)的限制,不可能將事件像紀錄片般的詳細播出或刊出,因而只能撮要式的播出或刊出他們(編輯/記者/老板)認為重耍的片段或內容。又基於不同媒體有相異之立場(就算不是所謂的「黨報」,事實上也難以做到真正無黨無派、中立),往往出現「各取所需」的現象,同一個事件或同一個人講話,不同的媒體很可能就有不同的解讀。這種以本身立場引導受眾的報道方式,筆者認為頗有商榷餘地。
  當然,媒體不可能像「傳聲筒」也不應像「傳聲筒」般照單全收,否則就失去了做新聞的意義,但要如何在一件或多件新聞事件中的眾多事實中取捨,或在其中尋找更進一步發揮的線索,而又不至於偏頗,考驗媒體從業員的功力。
  在許多情況之下,我們可以發現,記者喜歡以「扑咪」形式向可能套得重要訊息的人物追逐圍繞採訪,希望能有幾句的”direct quoted”可以「交差」。這其實是一種惡劣得很的新聞處理方式。或許有人會認為就是在那樣的情況下人們才會「講真話」,但試想想,一個人在如此急迫緊張又思考不足及欠周慮的情況下「被逼」講出來的東西,其「價值」及「內涵」會有多高呢?考人「急智」並不是記者的工作,但現今竟成了許多記者的主要甚至唯一任務。可悲也!
  另外,不管廣電或平面媒體,講究在標題、題要,甚至內容上採取吸引人的處理手法,因而會將一些他們覺得「好玩」的內容放大為標題(不少媒體從業員亦以「編輯的藝術」為由非常熱衷於搞這玩意兒),此亦為一值得探討之處理手法。
  舉例而言,某人在某場合講了一小時的話,但其中有一句特別「抵死」,記者或編輯肯定會「如獲至寶」,將這句話放大,但這句話卻極有可能是某人幾百句話中最不重要的一句話,甚或是無意中講出來連他自己亦不記得講過這樣的話,也有可能是在被記者「扑咪」時隨口講的一句話,不過卻被放大為重點,以至模糊了整個新聞事件或某人講話的焦點,有時甚至很牽強(即台灣說的很「扯」)。
  媒體此種慣性處理新聞手法,也引來不少人紛紛以標新立異言行「搏出位」爭取見報,使得報紙上經常出現這類「垃圾」新聞。因此,這種純粹為取悅消費者而採取的新聞處理手法,應盡可能避免。
「立場先行」亦為媒體一大弊病。不少媒體基於本身立場,往往會在一新聞事件或新聞人物講話中「沙裡淘金」,從中找出符合本身立場及期望的內容,或者刻意問新聞人物有關之問題,再放大為新聞之焦點,甚至還有更惡劣的刻意忽略與其本身立場相反之內容。這乃典型「斷章取義」也。
  更甚者,一些老板將媒體視為打壓競爭對手的私器,把競爭對手的負面新聞刻意擴大處理,不僅將「小報」格局表露無遺,更是嚴重違反新聞道德之作法。有些則刻意去挖掘可打擊競爭對手、或本身不喜歡的大士/黨派/組織、或與本身立場相左的人士/黨派/組織之負面新聞,當作「獨家新聞」報導,營造在讀者心目中的「為民請命」或「維護公益」之形象。但他們不會去挖掘與其同立場人士或黨派的負面新聞。就好像台灣的《自由時報》,近半年來「挖掘」了不少馬英九主政下的台北市政府的一些缺失,並將這些新聞誇大處理。但該報從不會去主動挖掘民進黨政府的缺失。香港的某些報紙也有這樣的情況出現。一位讀者如果只讀這樣的一份報紙,對事件看法之偏頗是可想而知的。
  當然,有些媒體的生存只為了迎合特定族群,所以只會選擇刊登那些族群看了之後覺得「爽」的新聞,否則銷路就會大受影響。也有一些自命為某族群的代言人,據此佔領輿論陣地。他們甚至還會搬出大道理以合理化自己的做法。例如台灣的親台獨報紙,他們的理由就是台灣的兩大報:中時及聯合,都是立場傾向統派,所以他們有必要表達相反的立場,輿論天秤才平衡。
  另一方面,現今有線電視二十四小時新聞台的出現,使不少平面媒體記者或編輯得以在辦公室內「閉面造車」也可靠著電視畫面的描述而營造「現場感」。電視媒體其實是非常「斷章取義」的(一些人士因此而從不看電視新聞),平面媒體若再從電視畫面上「抄」新聞,豈非從斷章取義中再斷章取義?此外,靠著翻譯外電甚至直接從網上取材的「綜合報道」之處理手法(一些報章甚至也將這樣的「組稿」新聞稱之為「x報專訊」),亦有值得思考的不足之處。
  當然,相反的情況也會有,在台灣,就有學者批評眾多二十四小時新聞台不事自行開發新聞素材,而是「抄」平面媒體的新聞再前往採訪,以至同質性很高,可觀性不足。
  同時,我們還須探討的是,由於人力物力等限制,不管多大的媒體機構,也難以做到在新聞事件中全面完整的「出擊」(現場記者所掌握的,往往只是事實的部份,如果只憑這些內容,很可能會作出扭曲的報導),因此為求報導「完整」,勢必從不同途徑尋找各種有關某新聞事件的訊息,再將之「合理化」為「完整」及「全面」的報導。在這互聯網時代,這當然已經是輕而易舉之事,但這是確實的事實及真相的全部嗎?會不會對讀者/聽眾/觀眾造成誤導呢?
「一面之詞」也是另一重大問題。尤其許多所謂的專訪式報導,訪問對象會借此機會替自己說好話,或說別人的壞話,但所指責對象往往沒有辯白的機會,他所說的到底有幾分真實,也難以判斷。而媒體有時以一兩個受訪對象即代表全體的作法,也值得探討。當然,基於人力物力限制,媒體不可能訪問太多人,不過,若以取巧方式處理,試圖蒙混過關,顯然是不負責任之舉。
  此外,不少媒體不時喜歡「賭一鋪」,即他們會登出未經證實的所謂「獨家報導」(很多時候是大家都登的非獨家新聞),往往在大標題中加上「傳」或「擬」或「之嫌」等字眼,彷彿有了這些字,就算報導最後證實不屬實,媒體也不必負責任。這其實是頗惡劣之做法。
  另一方面,造作的所謂「平衡報導」,往往也是一令人發噱及不敢恭維的處理手法,此模式在香港的電視新聞上最常看到。舉例而言,電視新聞報導某類民生新聞,例如某產品加價時,往往會訪問兩個市民,一個持反對觀點,一個持贊成立場。很明顯可以看出,這純粹是「為平衡而平衡」的無必要的處理方式。試想想,這樣的「平衡」報導出街後,對觀眾而言有何意義呢?或許電視新聞的目的只是想播出有人接受訪問的「真實」畫面吧?這樣的做法還有值得商榷之處,那就是所訪問的那兩人有什麼代表性呢?經常可發現那些人都只是在街上匆匆走過的情況下被「拉」來講兩句的,在這樣傖促的情況下講出來的東西,儘管不是要他講什麼大道理,但講出來的顯然也不會是什麼良言警句,而是可有可無的贅語。
  綜而觀之,世上應該難以找到真正中立、客觀的媒體。其實,從中外歷史來看,我們也不必奢求有真正中立的媒體(要媒體當社會「公器」在企業化經營媒體的時代似乎是緣木求魚),因為打從有現代意義的所謂大眾傳媒開始,絕大部份都是有其立場的(有些是由於政府對媒體的嚴格控制而窒礙了報導的空間),甚至以宣傳辦報者之理念為宗旨,就好像清末時期革命派及保皇派都紛紛辦報一樣(雖然當時他們都高舉「啟迪民智」之大旗)。
  至於媒體之功能,也有諸多不同的看法,例如一些政府希望媒體能夠發揮穩定人心之作用,需注意「國家利益」,不鼓勵作太「出位」的報導,例如新加坡國務資政吳作棟日前就提到,「一個不假思考的新聞媒體對新加坡無益,但新聞媒體的自由應在更廣泛的責任感和國家利益的理解下實踐。新聞主編必須瞭解他們更大的責任,並要求記者也有同樣的理解。主編和記者必須具備高度的誠信和明智的判斷能力,從而瞭解新加坡作為一個獨特的國家,其多元種族、多元宗教的社會結構、脆弱性和國家目標」。這方面的準繩如何拿揑,以不至於損害人民知情權,考驗媒體人的功力。
  無論如何,最重要的還是一個社會要有容納不同觀點媒體之空間及土壤,才有助提高民眾福祉。我們當然也要體諒到,絕大部份的媒體工作者都是為了生活而需每天汲汲營營於工作中,甚至要時時「打醒十二分精神」,避免違背老板的要求及立場(儘管心中可能不願意如此),不太可能要求他們過於執著於所謂的新聞理想(這是無奈之事,世界上大部份工作皆如此,包括「神聖」的醫生及教師),而事實上大部份的新聞從業員每天的工作是緊張不已的,也不容許他們有時間靜下來思考本身工作的不足之處。儘管如此,各媒體還是得不斷加以改善,盡量做到最好;精明的消費者更應以高水準的要求來選擇媒體。

2005/11/6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