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1月 16, 2007

改革馬來西亞國會之我見

改革馬來西亞國會之我見

馬來西亞國會選舉經常引起反對黨及人權組織詬病的其中一點是選區劃分的不公平,以致反對黨總得票雖然高達四成,但總議席比例往往不到一成。我建議可以在選區議員之外,再按得票或得票率比例,增加政黨「不分區國會議員」議席。這樣就可改善這不公平現象。不分區議員與選區議員的地位、權利、義務相等。方法可以是:
1. 按總得票計算,例如政黨每贏得30萬票就可獲得一「不分區國會議員」議席。
2. 按得票率計算,例如政黨得票率每5%就可獲得一「不分區國會議員」議席。
為了應因此模式,選舉法例中可規定:「不分區國會議員」議席不得超過選區總議席的50%。
當然,純粹改革這技術問題是不足夠的,新聞、言論自由等都要有所進步。

蕭偉基
2007/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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