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4月 03, 2005

台灣公視請學學香港電台             

撰文:蕭偉基
  最近,台灣公共電視因播出羅大佑批扁之歌曲,遭台聯立委砲轟,揚言要砍掉其預算,公視也「從善如流」,作出道歉。筆者以同是公營之香港電台處理類似事件為例,說明台港兩地之差異,盼能予台灣相關人士有所啟示。
  香港電台(簡稱港台)為香港官營之廣播機構,分電台及電視兩部份,其中電視節目由於它無頻道,故政府規定兩家無線電視台及一家有線電視需撥出時段播出其節目。近年,港台定位問題也引發討論。
  港台雖屬公營,但觀其節目,卻無親政府或說政府好話的傾向,甚至還有不少挖苦前特首董建華等領導人及高官的內容,遂引起親北京人士不滿。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九九八年港區政協委員(大陸官職)、香港親北京雜誌《鏡報》創辦人徐四民,在北京高調批評港台節目,不但不宣導政策,反而成天罵政府,尤其是新聞兼政論性節目《頭條新聞》「陰陽怪氣」。當時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立即反擊,指徐的言論不恰當,令人有「有人邀請中央干預特區」之感;董建華也只表示會在「適當時間解決」。雖然受重重壓力,但港台自始至終從未道歉,其節目及人事雖略有調整,但風格依舊,仍保持客觀中立,並未淪為政府的傳聲筒。以此觀之,似乎香港有值得台灣學習之處。
20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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