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10月 23, 2005

黃仁龍任香港律政司司長的意義

黃仁龍任香港律政司司長的意義
黃仁龍任香港律政司司長的意義  .蕭雅  中央委任被視為並非親北京及親政制的年輕資深大律師黃仁龍為香港新任律政司司長,有其特殊意義及值得港人探討的地方。  胡溫體制登場以來,對台港(包括海外華人)的統戰手法的確是越來越靈活,身段越來越柔軟,許多在江澤民時代不可能發生之事,都一一發生了。最顯著的莫過於高規格邀請連戰及宋楚瑜訪問大陸。  在香港,委任港英培養的曾蔭權接替董建華為特首,雖然從體制上而言並無啥不妥(曾本就是第二號人物),但由於曾之背景,相信北京高層也不無天人交戰一番。不久前首次邀請包括「長毛」梁國雄在內的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訪問廣東,更是令人對大陸這陣子的港台事務操作手法,眼界大開。  此次委任曾經參加遊行反對人大釋法,並且在特首選舉中並無投曾蔭權一票的黃仁龍為律政司司長,可說是中共的一大突破。這可從兩方面來談,第一,中央是否真正的比以前更放手讓港人自己處理香港事務?若是如此,則的確是好事一樁。若非如此,那就是第二點了:中共用收編手法將異己納內自己體制內,再設法將之「洗腦」「策反」,使到民主派及反對派「窩裡反」。此之李柱銘所謂警惕別中了中共的「圈套」。所謂防人之心不可無,這絕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就好像中央發回鄉證給某些立法會議員,身為中國人,他們本來就是有回鄉權利的,但以往因他們的言論或主張不獲中共認同,因而此權利遭剝奪,如今胡溫體制答應給他們回鄉證,只是將以往的錯誤做法糾正過來,一些議員的表現卻讓人覺得那是中央「恩賜」,所以予人「轉軚」之感。  黃仁龍上任,到底會有些什麼改變,且拭目以待。200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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