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1月 25, 2010

有關TVB涉嫌壟斷

近日報載,近期廣管局接到有關無線電視(TVB)涉嫌與歌星或藝人簽訂一些不公平的合約,限制歌星藝人不能上亞視(ATV),否則可能違約的投訴。廣管局在審閱有關合約後,認為可能涉及違反壟斷的條文,已決定立案調查,若投訴成立,可能在無線電視續牌時,在牌照內增加禁止妨礙競爭的條文。
其實,我在差不多十年前(2000年)就提出相關問題(很遺憾的,我當時那篇”大作”投稿是被投籃的,顯示當時媒體根本不認為那是值得關注的問題),即關於無線電視的不合理霸道做法,例如限制歌手亮相”友台”,到現在終於由已到”垂死階段”的亞視提出來,向政府有關部門投訴。
我還是覺得很納悶,這個用膝蓋想都知道不合理的規定,為什麼長期以來香港沒有人提出過,包括歷任亞視老闆(這是令我最不解的,他們是實際利益的受損者呢!)、專家學者、媒體等(當然,香港這樣的不合理事物多如牛毛,港人可能都麻木了,或者因為一出生就是那樣的情況和環境,故完全沒有意識到是不合理的)。

我始終覺得,政府有責任去營造一個合理、公平的營商環境,確保兩個免費電視台都能健康的生存,否則發這個牌就無意義了。

延伸閱讀:
本人2000年的相關拙作:
http://bigdogkee.blogspot.com/2005/02/tvb.html#li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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