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5月 26, 2007

”淫審處”滑天下之大稽!

明報因為在報導中將中大學生報情色版的問題也轉載(並沒轉載答案),所以也被投訴,更誇張的是,也被那所謂”淫審處”暫列為不雅,也就是明報被列為兒童不宜,在市面上銷售時需用膠袋包裝。明報當然極不同意,挑戰淫審處的裁決。這可謂極大諷刺。一份知識份子報紙,卻遭此滑鐵盧,人家那三份光明正大推出”色情”版(戲稱為”風月版”)的暢銷報紙,都未有此”禮遇”。正是千年道行一朝喪。我沒有看當天其他報紙如何報導此新聞。
我當然也極不同意淫審處的做法。但我認為,轉載該情色問卷的明報星期天副刊,偶爾出現一些不必要的無厘頭式「踩界」內容,實不必要,明報應慎重重新考慮其星期天副刊的做法。
不過,那所謂”淫審處”及另一個專門負責廣電節目審查的機構”廣管局”的做法早令人詬病,被認為不合時宜,且被很多人質疑其存在價值與意義。例如電視台有時播映的一些影片,有被人投訴不雅或兒童不宜,即使只有一人投訴,他們也會受理,而且還作出嚴格的處份。最近幾單就引來各界撻伐,更被認為是鬧劇。例如官方香港電台一個新聞性電視節目的訪問片段,因為有一個人投訴有鼓吹同性戀之嫌,結果審查結果,”廣管局”對該節目作出「強烈勸喻」,再播就會有更嚴厲處分。再有例如TVB擴出《秋天的童話》中含周潤發講粗話劇情;《鐵達尼》中的女主角露點鏡頭都被勸喻再播時需刪去這些爭議性內容,引來爭議。年前肥肥沈殿霞之女鄭欣宜在一歌唱節目中向一男藝人獻吻,也被數十人投訴,但幸好沒被列為不雅。
這次中大學生報情色版事件後,更有數以千計人投訴聖經、可蘭經等都有不雅內容,正突顯了這個”淫審處”的荒謬之處,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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