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 3月 04, 2006

評《品牌,原來如此!》

評《品牌,原來如此!》
.蕭偉基
  不管在社會科學還是財經專業領域,相關的中文書籍絕大部份都是翻譯自英文書,華人學者的著作有如鳳毛麟角。可喜的是,近年台灣的財經專家出版了多本以中文撰述的相關專業書籍,內容更貼近華人市場,參考價值比翻譯書來得高。這其中包括了台灣資深廣告人黃文博所著的《品牌,原來如此!》一書。
  經過了披荊斬棘的艱苦代工生涯後,台灣的產業界近年開始思考自創品牌,擺脫「為人作嫁」的模式,以創造更大利潤。有二十多年廣告資歷的黃文博,以自身經驗,參考台灣島內及國際間品牌創造經驗及實例,為自創品牌提出了寶貴的看法。
  本書一開頭即以日本的「無印良品」為例子,指出這個品牌的成功操作手法,使消費者印象中認為他們是「沒有品牌」,孰不知這就已經是他們的品牌。
  因此,作者指出,品牌取什麼名字有時並不見得是重要因素,反而如何操作才是成功關鍵。以Mc Donald’s為例,作者表示,這名字如果出現在廣告公司提給客戶的命名建議中,肯定落選。再說到其中文名「麥當勞」,作者說,單是那個「勞」字就已經非常不雅。不過,這無礙於這個品牌成為世界性名牌,因為他們操作得宜。作者的結論是:世界上沒有壞名字,只有不被操作的名字。因此,決勝點在於你花了多少時間「捧」品牌名,而不在於花了多少時間「取」品牌名。
  作者提出打造品牌不壞金身的三部曲,最初層次是「無理由記憶」,即把一組文字符號強迫植入大眾記憶的手法,即俗稱「洗腦」。接著是「制約式認知」,影響一般社會大眾,塑造品牌無所不在的偉大感。第三個層次是一條漫長的路,使消費者「習慣性偏愛」。筆者認為,「公仔麵」可說是香港企業打造品牌的經典案例。
  當然,要打造品牌並讓它持久成功,可不是容易的事。作者提出,第一要讓品牌「ing」起來,尋找品牌的核心價值,不要讓他成為過去式;第二要令品牌「動起來」,強化品質活動力;第三要把品牌「框」起來,品牌就等於企業,CEO這類高階經營者應把品牌管理的最終決定權抓在手裡,不可下放。
  作者對於大部份台灣企業的只重生產不重品牌;收購機器及生產線卻不欲甚至沒想過收購品牌,甚至把已有一定知名度的品牌出售給外國企業(例如幾年前台灣網站kimo賣給yahoo!成了雅虎奇摩),「拱手讓人」的情況,感到不值。因此他大聲疾呼台灣企業重視品牌,才能提升價值。
  雖然作者強調品牌的重要性,指出「名氣可能比機器值錢」,並以台積電為例,指他代工的Intel是世界最有價值品牌之一,但台積電(TSMC)卻只有少部份分析師及專業人士才認識。不過,筆者認為,即使只做代工,要是做得夠強夠大,本身也可以成為一個品牌,就如台積電,或者世界最大製鞋企業裕元及寶成,以及世界最大手提電腦製造商廣達,他們本身就已經是另類的品牌。若是強要他們在代工以外自創品牌,也許會得不償失(廣達即曾經自創手機品牌,最終失敗)。
2006/3/4
書本資料:
書名:《品牌,原來如此!》
作者:黃文博
出版商:經濟新潮社/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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