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1月 28, 2008

(轉載自《經典雜誌》)異域 台灣 泰緬僑生的無盡漂流

異域 台灣 泰緬僑生的無盡漂流

撰文/潘美玲(經典雜誌文稿召集人)
攝影/陳弘岱

猜一個謎語:有一種東西,平常並不覺得它的存在,也鮮少會刻意去尋找,但它確實保障了你的生活,甚至讓你的生存理直氣壯?

今年三月,沒有身分證件的泰籍外配楊心梅,在大賣場順手牽羊偷了一包奶精,刻意出此下策,才換得遭警方正式遣返泰國,終於回到暌違二十一年的家鄉。

歷史大反差

沒有身分的苦,很難說得出;莫名的恐懼時時襲來,也很難輕易撥得開。

七月三日,中國大陸包機直航台灣的前一天。平時為了隱藏沒有身分的事實,必須躲在陰影下的泰緬孤軍後裔(無國籍人球),打破慣有的沉默走上街頭,集結了接近四百名泰緬僑生的抗議隊伍,從立法院遞交請願書後,井然有序地步行到自由廣場示威靜坐,入夜,甚至決意絕食抗議。

遊行中,學生們舉起「國共對立,孤軍變難民」、「國共和解,後裔變人球」、「不要『再』遺棄我們」的白布條,諷刺的是,沒有身分證明的他們,依法是沒有上街抗議的自由。

說是泰緬孤軍後裔,這孤軍的歷史又太久遠了,在戰爭久遠到引不起新鮮淚水的同時,痛,卻是真實存在著。

來自緬甸臘戌的明振威來到台灣已經九年,猶記得剛從緬甸來到台北那種興奮的感覺,回到的是「祖國」的懷抱,呼吸的是自由的空氣⋯⋯,卻也從沒想到會走到今天這一步田地。

「泰緬地區華裔難民權益促進會」負責人劉小華表示,選擇上街遊行,是因今年五月遞送一份請願書給內政部移民署,卻獲得冷淡的回應。七月四日,正值台灣各界熱烈引頸盼望與大陸正式包機直航首飛,國共之間的恩怨看來已是過眼雲煙,但,六十年前留下來的國共內戰的歷史債務,卻未能同時處理完善。這樣的歷史大反差,她認為是讓政府為這歷史共業做出反應的時機到了!

泰緬權促會的主要訴求除了要求身分證,並籲請政府將《泰緬地區無國籍華人回國求學、定居作業辦法》排入程序委員會,及進行《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修法。

當天晚間,總算獲得內政部長廖了以的回應,並承諾泰緬僑生只要在七月十五、十六日「自首」,便發給效期一年的臨時外僑登記證明。

異域 台北

一般學生擔心的是畢業即失業,但對於這一群泰緬僑生來說,擔心的卻是大學畢業了,正當居留的身分也即將消失。為了能繼續合法待在台灣,來自緬北臘戌的李美萍只好設法延修。來台八年,即使母親生病也無法返家探望,當初聽學長姐告知,在台灣只要居留滿五年即可拿到居留權,然而五年過後,規定卻延至七年,七年之後,又說以學生身分居留的年限不予計算。

許多泰緬僑生都是舉債來台唸書,抱著極高期望回到「祖國」,想不到置身的,卻是另一處異域。沒有身分證,機車駕照無法延簽;沒有健保,也就失去了生病的自由;因為身分的不合法,只能從事餐廳或打零工賺取微薄收入,有時還要面臨雇主的無理欺壓,但一切也只能把淚水往肚裡吞。

總是緊閉著雙唇、個頭嬌小、乍看之下以為是個中學生的林志保,就曾因為在路上遭警察臨檢沒有身分證明,而被關進新竹靖廬六個月之久。我小心翼翼地問他,其他學生只被關一兩個月就放出來,為什麼他會待這麼久?得到的答案卻令人心酸。林志保來自緬北一個偏遠的小鎮當陽,由單親媽媽撫養長大,為了來台就學,家裡借了一大筆錢。因無法兼顧經濟及學業的雙重壓力,他被學校退學,又因為身分問題處處碰壁,心灰意冷的他因此並不急著從吃免費牢飯的生活中 被釋放出來。在權促會的部落格中,他發表了一篇「浮萍人生」,署名「烏鴉」,他說原本浴火會成鳳凰,但自己已經被烤成一隻黑烏鴉了。

出身軍人家庭的劉小華充滿正義感地表示,台灣人可以「送炭到泰北」,卻不願意照顧從泰北回來的孩子,她厭惡這種「假面遊戲」;況且,這些千方百計、循各種管道來到台灣的孩子,如果沒能好好處理,悲觀一點的,就像前一陣子從十一樓一躍而下的台大緬甸僑生;火爆一點的,或許就為了溫飽而出去打搶,成為社會的不定時炸彈。

事實上,劉小華為泰緬僑生(孤軍後裔)爭取權益已經不是第一次了,民國八十三年她就開始為這些孩子們奔走,前後幫助了三百零七名泰北新娘、孤軍後裔,解決了身分的問題。

但,本來已經解決好的問題,為什麼十年之後又再度冒出來?

原來,為了解決泰北孤軍後裔的居留問題,當局特於當時擬定了《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本法施行前已入國之泰國、緬甸或印尼地區無國籍人民,應許可其居留。」針對民國八十八年五月二十一日以前入境台灣的泰緬學生進行大赦。然而,現在出現的這八百多名泰緬學生,卻也因為落日條款的設定而於法無據,無從取得身分。

給泰緬僑生一個身分,是政府的道義責任,也是對歷史一個公允的交代。但不能忽略的是,另一股來自「留台緬甸同學會」的不同聲音。

~更多詳細內容請參閱經典雜誌
123期(2008年10月號)

http://www.rhythmsmonthly.com/?p=1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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