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反貪局vs香港廉政公署
updated:2007-10-02 19:10:08 MYT
反貪污局總監阿末賽益在慶祝反貪污局成立40週年的儀式上,說了一些令人側目的話。
他說:“我情願反貪污局是一個令人尊敬的機構,而不是一個令人畏懼的機構。”
此話有理。
反貪局官員若是個個清廉公正、嫉貪如仇、辦案精明幹練、捉盡各種貪腐害蟲,與民“共創廉潔社會”,必能讓反貪局成為一個令人尊敬的機構。
但是,話是這麼說,反貪局目前卻似一個好好先生,不但不令人畏懼,距離“令人尊敬”的理想,又似還有一段空間。
如果反貪局令人畏懼或令人尊敬,大馬在2007年的貪污指數排名,就會像新加坡一樣,在179個國家之中名列第4,而不是排名43。
阿末賽益又說:“香港廉政公署採用我們的法律和向我們學習,在提控顯赫名人方面,我們擁有比他們更卓越的記錄,我也不認為在這個區域內,有哪個反貪機構會比我們更積極採取行動對付涉貪的高官顯官。”
此話則大有問題。
香港廉政公署雖然比大馬反貪局遲了7年才成立,但是,廉政公署這些年來打擊貪污的表現和成果,不但獲得香港政府及廣大市民的支持與贊揚,也使香港成為全球最廉潔的地方之一。
香港廉政公署不但受到香港人尊敬,在本區域,也是一個家喻戶曉、受到敬仰的機構。它所擁有的獨立運作權、嚴謹的紀律和程序,以及反貪官員崇高而專業的精神和使命感,都是我們所欠缺的,港廉政公署有需要向我們學習嗎?
如果說,“在提控顯赫名人方面,我們擁有比他們更卓越的記錄”,那只能說明,我們的高官或公務員普遍比別人貪污腐敗,顯赫名人不把反貪局放在眼裡,肆無忌憚地進行各種貪污的不法勾當,不過是進一步證明,反貪局既不令人畏懼,也不受人尊嚴而已。
越多高官顯要涉貪,越凸顯大馬政府體制內處處存有污穢、見不得光的陰暗角落,這種現象值得我們省思,並不值得炫耀。
香港廉政公署作為一個獨立的反腐機構,擁有檢控權,運作透明。
大馬反貪局同樣是一個標榜獨立的反貪機構,卻在調查2名高官被指涉貪案件上,受到總檢察署指示停止調查行動。
香港廉政公署一旦嗅到任何高官顯要或公務員有貪腐氣味,或有民眾投訴,便會主動展開調查,搜索證據。
我們的高官即使建了與身份收入不符的豪宅,而且被媒體大肆渲染,大馬反貪局還是嗅不到貪腐的味道;即便貪腐的味道已經無法掩蓋,還須要民眾提呈證據,他們才會採取調查行動。
兩個反貪機構相比,誰長誰短,人人皆知,反貪局總監說我們比人家卓越,我希望這是記者的“誤解”,否則要被人家譏笑我們是掉到井裡的那隻蛙,見識短淺,卻又妄自尊大。
(星洲日報/情在人間•作者:陳寶卿•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2007.10.02)
哈!沒想到原來香港ICAC還是學馬來西亞的呢?厲害!好笑吧!想當年是沒有用的,做不出好成績的人,就只會一味的緬懷舊日的光環(是光環嗎?有過光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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