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國家都有國安法,甚至有香港的「藍絲」
認有些西方國家的國安法比香港的還嚴,
例如顛覆國家可能會判死刑云云(至於是哪些西方國家待查)。
但民主國家的國安法不管怎麼嚴都不能與極權政權的國安法相比。
況且兩者本質上已有區別:民主國家的國安法是防範民主被破壞,
但極權國家的國安法很大程度上是防範民主打破自己的極權統治。
在民主國家的國安法下,
只有那些真正付諸行動搞武力顛覆的才可能受最嚴厲刑罰,
但極權國家的國安法(包括香港)連一句口號標語都會被捕。
很重要的一點是,民主國家本來就可以以民主手段換政府,
但極權國家不能,你如果爭取這個權力就違反了國安法,
就是顛覆政權。最要命的是還在於執行的荒謬,警察寧左勿右、
寧枉勿縱(揣摩上意?報復?上面已指示?),
看到人們身上有他們認為的港獨標語就捉,製造寒蟬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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